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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吃顿散伙饭被解雇!老板做法合法吗?

2018-08-01 16:53:52   来源:    点击:
同事离职了
一起吃个散伙饭
这是正常不过的事情
 
但是,近日有网友爆料称
和离职同事吃了个散伙饭
把合影发到朋友圈
老板看到了说要解雇我们!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


新闻报道


       7个已经从杭州某公司离职的前员工,和一个打算离职的现员工,加上两个在职员工,一起吃了个散伙饭,发了朋友圈后被公司老板看到,老板要求在职员工主动提交辞职报告。“老板说,我不提交离职报告的话,让我们坐在那里,让我们去打扫卫生,工资还是按照合同上写的给。”一位当事员工说。
 

律师说法


1、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明确限制,用人单位不随意解雇员工。
2、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实践中,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基于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对劳动者工作岗位的调整作为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范畴,体现了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同时,因工作岗位的调整直接关涉到劳动者的择业权等劳动权利,用人单位不应滥用自主用工权,而使该项权利成为用人单位逼迫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手段,故该权利的行使应以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不损失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前提。用人单位擅自不合理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劳动者有权拒绝,如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权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有严格限制,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吃顿散伙饭就被解雇
老板的做法明显不符合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也希望职工拿起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件事
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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