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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账20万到手2.5万!律师可能只是高收入但绝不是高净值!

2023-04-17 10:20:42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7P1tuySDSmYuNyhY_vPTVA    点击:
     律所中独立律师与所里签的合同既不是劳动合同也不是劳务合同,从律师与律所的内部结算角度看,双方关系的实质为挂靠关系这一点“三师”行业基本都一样。
律师与律所签订的《律师聘用合同书》中,一般会约定独立律师承担个人的全部社会保险、律师执业保险、律师执业年审、律协会费等各项费用,为避免因预留费用不足而导致社保、公积金无法正常划扣带来的麻烦,事务所一般会要求独立律师在同时事务所账上预留足够资金,这个足够资金的数目不确定。此外独立律师在工作期间产生的办案费用,比如差旅费、通讯费、办公费等均由本人承担;独立律师如果聘请授薪律师、助理(授薪律师、助理一般与律所为劳动关系)、市场营销人员、短视频运营人员等,这些人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均由本人承担,由律所代为支付,在内部结算中以上费用则由独立律师承担。
一般来说独立律师的业务收入与律所会按月或按年进行内部独立核算,独立律师的收入扣除应当承担的税费、管理费后其余收入归独立律师支配,独立律师扣除律所代支出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后,余额为独立律师自由提取。
由于律所这种内部核算的模式,独立律师实际上是自己经营自己,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自己承担,与律所之间是“挂靠关系”,这就导致律师收到的代理费在扣除所有成本以后,理论上存在亏损的可能性,特殊情况下当期核算是盈利的,但综合结算后是亏损的,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成本支出是线性的长久的,而业务收入很可能是短期的、点状的,这就导致独立律师必须时刻不停地寻找新的案源,才能保证这个点状的收入串成一条线去适应、满足线性的支出,在这个方面独立律师与大多数有固定成本支出的商家并没有区别。
通过独立律师与律所的关系分析我们大概了解了律师的特殊性,下面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律师与律所的内部核算,以论证为什么本文所题为:律师可能是高收入但真不是高净值人员。
下表为模拟的某律所向独立律师出具的内部结算表

序号

业务摘要

金额

1

业务收入

200000

2

扣除管理费20%

40000

3

业务成本

160000

4

社保费

20000

5

公积金

8000

6

租金

30000

7

办案费报销

40000

8

助理工资

32000

9

个税

5000

10

可提取款项

25000

     独立律师创收200000,扣除管理费后,独立律师实际可支配的金额160000,再减除社保费、租金、报销款、助理工资、个税后只剩25000,看着是有点残酷了,怎么剩这么少?其实这是正常的,服务业的净利润率达到了12.5%,这是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律的。律所与独立律师的内部结算关系,同样适用于合伙人律师,只是合伙人律师的最后收入为经营所得,在个税计算上存在一定差别。
     社会上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看着很强大的实际上可能只是在虚张声势,看着收入很高的实际却过得却谨小慎微,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像靳东扮演的精英律师一般开着BMW760、戴着百达翡丽,连骑个摩托都那么帅,虽说人生如戏,但毕竟不是。最便宜的百达翡丽也要13万,除去长三角、珠三角以外全国其他地方的律师还有很多年收入都没有达到13万,确实存在法律劳工的现象,就算案源充足的律师也不一定就赚到了那么多钱,执业成本高起,内卷加剧都不断挑战律师行业原有的收入结构,随着人工智能的兴起,我们分析未来有极大的概率会出现法律界的“血汗工厂”和“法律劳工”,一切都将重构,我们呼吁关注律师这种赚吆喝不赚钱的现象,加大对律师行业的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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