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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母亲将年幼儿子独自留在家中窒息死亡,被判刑二年六个月

2023-10-30 09:26:34   来源:    点击:
     在甘肃省某地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一位母亲因为疏忽大意,导致其年幼的儿子死亡。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儿童保护、监护人责任的深刻反思。图片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这位母亲马某某在喂儿子半瓶纯牛奶后,将其哄睡着,然后独自离家前往临夏市,将年幼的孩子一人留在家中土炕上。然而,男童后来发生呕吐,又吸入呕吐物,不幸窒息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决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可酌予从宽处罚。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马某某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且在主观上没有希望损害后果发生的动机,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法院予以采纳。因此,法院认定马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这起案件让人深感痛惜,同时也提醒大家关注儿童看护的重要性。在这个案件中,母亲马某某的疏忽大意是导致其儿子死亡的主要原因。作为家长,有责任照顾和保护好孩子,确保他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港湾,父母应该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必要的关爱和照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母亲马某某显然没有履行好自己的家庭责任,导致了一个无法挽回的悲剧。尽管这位母亲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失去了年幼的儿子,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其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红,法院对母亲马某某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进行了依法判决,认定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公正伸张,也是对社会的警示和教育。

     通过这起案件,大家应该认识到,家长的责任不仅在于生育孩子,更在于照顾和保护孩子的生命健康。社会应该加强对家长的法制教育和儿童保护知识的普及,提高家长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也应该加强对儿童的保护措施,建立健全的儿童保护体系,确保每个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

     在这个案件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母亲的悔恨,也看到了法律的严肃性。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它不会因为亲情或者其他因素而放弃对犯罪行为的制裁。 大家要以此案为鉴,有孩子的家庭应当认识到家庭责任的重要性和儿童保护的重要性,为每个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尽到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避免此类悲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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